據《中國紡織報》報道,秘魯競爭與知識產權保護署日前作出決議,就去年7月19日立案的針對中國滌棉府綢反傾銷一案裁定無損害結案。
此決議指出,根據反傾銷協議條款進行分析,并無確鑿證據表明中國產品的進口對秘魯國生產的府綢/聚酯及棉織物造成損害,決定終止對原產于中國的幅寬不超過1.8米的滌棉府綢進行反傾銷調查;對臨時反傾銷關稅及預交的保證金實行退款,滯留的抵押憑證予以退還或解款。
此案緣于去年7月19日,秘魯競爭和知識產權保護署對我出口的幅寬不超過1.8米的滌棉府綢進行反傾銷調查,產品涉及400萬美元。在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的組織下,青紡聯公司、山東德棉集團、青島八棉、遼寧新元紡織品公司及東方集團上海紡織品進出口公司5家企業積極應訴,并于2002年9月、10月及2003年2月共3次提交與此有關的相應應訴材料。2002年11月秘魯調查當局作出初裁,認定我國出口產品傾銷,并加征每公斤1.2美元的反傾銷稅。對此,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以行業代表資格致函秘魯,希望該國當局充分考慮中方意見及相應證據,作出公正裁決。2003年4月,秘魯決定在臨時反傾銷稅期限屆滿之時,停止繼續征收臨時反傾銷稅,7月19日正式發布終裁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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